各学院:
我校202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已于上学期启动。为更好地保质保量地完成毕设工作,请各学院按时间节点规范完成各项任务。
一、中期检查
以专业自查为主、学院检查、学校抽查的方式,请于4月1日之前在教务系统-毕设管理模块中完成相应要求。
表1中期检查内容及基本要求
检查内容 | 工作流程 | 基本要求 |
选题登记表 | 学生提交、指导教师审核、专业负责人审核 | 一人一表 |
指导记录表 | 学生提交、指导教师审核 | 记录达3次及以上 |
中期检查表 | 专业负责人提交、教学院长审核 | 成提交且审核通过 |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工作
(一)院内抽检工作要求
参照《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审表》(附件1)对2026届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开展专业、学院、学校三层审查,即100%专业自查,20%院内抽检,10%外审抽检。被评定为“不合格”的论文,要求学生按期修改、提交毕设系统进行重复率检测,学院复查。
院内抽检工作要求:学院成立论文检查工作小组,并形成工作机制,对各专业论文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少于本届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20%;并于4月23日之前提交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院内抽检结果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至邮箱:zyy9806@shnu.edu.cn。
(二)重复率检测要求
学生在“教务系统--毕设管理--提交过程文档”模块中“提交修改稿及定稿”和“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版”,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分别进行答辩前和通过答辩后的重复率检测,检测次数均为2,重复率不得高于20%(如专业有特殊情况,需由专业提出相应的重复率检查要求、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报备教务处实践科)。学生的重复率检测最终结果以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版检测为准。查重范围为整本论文,选题登记表与指导记录表不纳入查重范围,具体参照装订要求。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排版要求详见我校《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与装订要求》(附件3)、《毕业论文(设计)参考样式(文科)》(附件4)及《毕业论文(设计)参考样式(理工科)》(附件5)。若专业有自己的排版与样式要求,同一专业须保持一致,并报备教务处实践科。
三、成绩录入时间安排
成绩录入时间:具体以教学运行科的通知时间为准
四、关于答辩教室的借用
因徐汇校区教室资源紧张,为便于统筹安排,请于3月24日(周二)17:00之前在教务系统内提交教室借用申请。徐汇校区预计答辩教室使用高峰时间为4月15日(周三)下午、4月22日(周三)下午、4月29日(周三)下午,此时段内的借用,教务处数字化教学运行中心将于3月25日后再统一审批,冲突或无法满足的再进行协调分配;非高峰时段的借用,将尽快审批分配教室。奉贤校区的借用按常规借用流程审批。请学院结合院系资源,错峰安排答辩时间。
五、人工智能格式检测辅助服务
为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保障学术严谨,本学期将为师生提供人工智能格式检测辅助服务。
学生使用学校统一分配账号(附件6),账号密码为学号,登录华宸AI系统分别进行格式检查(仅有2次机会)。建议在答辩前及答辩后上传完整论文的word版本进行自检(附件不参与查重),论文模板已经为各专业配置完成。
六、其他
论文封面和诚信声明页需使用毕设系统统一生成的样式,在“教务系统--毕设管理--诚信声明”可下载。
联系方式:王老师、章老师,64322110
上海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5年3月9日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审表.docx
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院内抽检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与装订要求【2025年3月修订】.doc
附件4:毕业论文(设计)参考样式(文科 )【2025年3月修订】.doc
附件5:毕业论文(设计)参考样式(理工科 )【2025年3月修订】.doc
附件6: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华宸AI系统格式检测学生操作手册.docx
附表:中期检查及抽检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表
任务 | 截止时间 | 学生 | 指导教师 | 学院 | 备注 |
1.工作动员 | 2025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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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实施安排(含时间安排、指导教师配备、选题要求、中期检查要求、重复率检测、论文答辩要求、成绩评定、优秀毕业论文遴选和论文存档等工作),报教务处备案;做好师生宣传、动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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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题管理 | 2026年1月9日 | 填写《选题登记表》 | 评阅《选题登记表》 | 审核《选题登记表》,完成双选 | 每位指导教师单独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6人,教师指导总次数不少于6次。 |
3.中期检查 | 2026年4月1日 | 撰写论文 | 指导学生 | 组织中期自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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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专业自查、学院自查 | 2026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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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按100%自查;学院成立论文检查工作小组,抽检比例不少于本届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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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答辩 | 第十一周前后(具体时间后续通知) | 参加答辩 |
|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项任务且完成论文撰写,指导教师初评成绩为及格及以上的,方可予以安排答辩。 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完成《答辩记录及答辩评分表》《评定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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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成绩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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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并按时录入成绩管理系统。为毕业资格审核需要,切勿错过录入时段。补/缓答辩成绩等待后续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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