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子”选拔与培养实施办法》,现将2017年度“光启学子”选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1.我校在读2016、2017级非师范生。入选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同一年级本科学生总数的2%;
2.符合《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子”选拔与培养实施办法》选拔标准。
二、申请、学院推荐工作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子”申请表》,得到学院两位高级职称教师推荐签字后交至学院。
2.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持学院评审推荐工作,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子”选拔与培养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版),制订选拔方案,审定申请条件,拟定推荐名单,公示并上报教务处。
3.学校审定并公示学生名单。
三、其他
1.学院应明确是否为每位入选的“光启学子”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如需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请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子”个性化培养计划表》。
2.请各学院于11月30日(周四)前完成选拔工作,报送材料:2017年度“光启学子”学院选拔汇总表(纸质、电子稿),《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子”个性化培养计划表》(如果有)。
联系人:蒋成香64321395cxjiang@shnu.edu.cn
教务处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1.
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子”选拔与培养实施办法(2017.11.14).docx
2.
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子”申请表.doc
3.
2017年度“光启学子”学院选拔汇总表.xlsx
4.
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子”个性化培养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