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非师范专业实践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5-20  作者:    浏览次数: 9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实践育人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教育综合改革,优化我校非师范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做好明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的准备,学校决定启动2015年度非师范专业实践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要选题方向:
1.   实习基地项目:
校外示范性专业实习基地建设
2.非实习基地项目
(1)教学实践周开展的有效模式研究
(2)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探究
(3)海外专业实践教学新视野
(4)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背景下,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策略
(5)专业实践教学的特色项目
二、   申报范围
凡是我校全日制本科非师范专业均可申报,鼓励学院组织相关专业联合申报,涉及到跨学院联合申报的请说明主体申报单位。
“项目”申报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统计上报。
 
三、   申报程序
学院指定一名工作人员,统筹学院各非师范专业实践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申报工作。项目以专业为单位申报,材料提交至学院(学院、专业联合上报,交主体申报单位),由学院进行初审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在学校主页进行公示。
四、   经费审核及使用
1.每个学院项目总额度为1-8万,经费额度根据子项目数量、质量以及2014年校级示范性专业实习基地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核定。
2.项目负责人为学院教学副院长,项目经费以学院为单位下达,学院统筹。联合申报的,经费额度自行协商。
3.项目应强化项目经费的预算管理,务必规范各项支出,并按照校财务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实施专业应按核定的资助额度编制经费使用计划和具体经费预算。
4.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五、   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经批准立项的各项目在2015年12月底前完验收。
六、   申报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的纸质稿请于2015年5月2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习办,相应电子稿发送至binq@shnu.edu.cn。联系人:齐彬,联系电话:64322110。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按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经学校批准立项的非师范专业实践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上海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