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4-13  作者:    浏览次数: 571 


各学院和相关师生: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7号)和上海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现我校启动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项目申报和选拔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本次申报项目限我校2015、2016和2017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已获“国创计划”的项目除外)。其中,要求2015和2016年度项目必须已结项,且取得一定研究成果,2017年度项目前期必须已取得一定阶段性研究成果。
(二)项目指导教师对项目开展实施有效指导,有较强责任心,并能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学术作风和严谨的科研精神。
(三)项目经费无违规使用等情况。
(四)各学院申报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2015-2017年度市级项目总数的1/3。有与项目相关的市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论文公开发表和专利申请等成果的项目,可不占用学院申报名额。
二、    选拔程序
(一)项目申报者认真填写《“国创计划”项目申报表》及项目简介(项目简介+研究成果,200字以内),其中,“研究成果”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此为重要评审依据。
(二)各学院负责审核学生的申报条件和证明材料,组织选拔,汇总并填写《“国创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盖章后与《“国创计划”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在4月26日前报教务处实习办(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pw1235@shnu.edu.cn。
(三)学校组织专家评选,确定入选项目。
联系人:朱燕华    联系电话:64322110
 
教务处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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