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技能实训中心场地

发布日期: 2025-05-06  作者:    浏览次数: 10 


一、总则:

1、师范生技能实训室现包括微格实训室与三笔字实训室,仅限本校师生作为师范生技能排课、实训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

2、本规则适用实训室:

师范生微格实训室、师范生毛笔字实训室、师范生粉笔字实训室

3、师范生技能实训室是学校的公共技能教室,由教务处负责日常借用安排,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日常设备维护,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设备保管,物业负责日常管理及打扫。如遇设备问题,由学校相关部门维修处理。

二、场地清单及使用流程

4、教室清单:

公共教学空间类型

间数

房间号

排课须知

备注

微格实训室(公共)

23

奉贤2教楼410、413、415、417、502、503、506、509、510、511、513、517奉贤教师教育实训中心2楼精品录播教室、6间微格教室; 徐汇六教A202、A204、A208、A210

安排师范生教育类课程上课,加深教室安排师范生微格实训用。

带回显屏的微格实训室

研讨型师范生微格教室(公共)

6

奉贤4教楼A207、211、215 奉贤2教楼403、407、411

使用前,教师都须通过技术培训,安排研讨型师范生课程。

带学生分屏的研讨型教室,移动桌椅

 

5、微格实训室借用流程:

奉贤校区2教楼410、413、415、417、511、513、517和徐汇校区六教A208可用作师范生微格实训,在该教学楼一楼物业处压学生证,拿取钥匙和取电卡使用,该类教室只能用作微格实训或录课,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教室使用规范

6、 师生使用师范生实训室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遵守《上海师范大学校园网用户守则》、《上海师范大学校内网络服务场所管理条例》、《上海师范大学计算机校园网管理条例》。

7、进入实训室,应先查看设施(电脑一体机、桌椅、吸音板、门锁等)是否完好。如有损坏,请立即报告管理员。如有必要,管理员可刷卡退出当前预约,重新分配。离开实训室,锁好房门。

8、严禁擅自在设备中安装无关软件。将外来的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在实训室计算机上运行的,须将外来介质经防病毒软件检查后,方可使用。

9、严禁使用、携带《学生手册》中禁止的违章电器;严禁使用明火、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违反消防条例的行为;严禁携带易腐蚀、强磁等有损实训室设备的物品严禁吸烟;保持实训室整洁,严禁携带油炸食品、盒饭、小吃等。

10、禁止遮挡实训室房门玻璃,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活动聚会;禁止夜间关灯;禁止做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禁止从事《学生手册》中其他明令禁止的行为

11、爱护并正确使用实训室设施物品,严禁故意损坏,严禁私自拆卸、搬移或私自借出实训室设备物品。损坏物品者,需按价赔偿、承担相关费用,故意损坏者从严处罚。

12、实训时,请妥善保管好随身物品。临时离开,请带走随身物品或托人照看;离开实训室时请勿遗忘随身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13、请自觉遵守实训室相关规定,维护实训室使用秩序,服从并配合管理员的安排。不得谩骂、侮辱管理员、扰乱正常教学秩序。

14、本使用规则自颁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教务处所有。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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