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各慕课课程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44号)(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数量
2018年认定课程的范围为:截至2018年7月31日,高等学校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慕课),包括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课、教师教育课程。鼓励有利于对外传播的双语课程申报。申报课程开设平台为境外平台的,须先在国内公开课程平台完成至少一期教学活动。
为推动课程持续完善、提升质量,确保每期课程有修改完善时间和完整的教学周期,申报课程第一期上线开课时间不得晚于2017年12月31日;申报2017年认定但未通过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2017年8月1日之后至少有一个完整的教学周期。
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仅对本校或少数高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有在线课程(SPOC)和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
2018年将认定800门左右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注重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体系,按照不同课程类型分类遴选认定。
二、课程要求
申报课程须贯彻《意见》精神,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思想导向正确、科学性强,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明显,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设计,课程建设团队充分开展在线教学活动与指导,课程质量高,共享范围广,应用效果好,示范引领性强。
(一)课程团队
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主讲教师师德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除课程负责人和主讲教师外,还应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保障线上线下教学正常有序运行。课程团队主要成员须与课程平台显示人员一致。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二)课程教学设计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特征。注重以学生为中心建立教与学新型关系,构建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模式,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全面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
(三)课程内容
坚持立德树人,能够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化为课程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学科专业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性水平。课程内容更新和完善及时。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四)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
通过课程平台,教师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要求为学习者提供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及时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五)应用效果与影响
申报课程在本校教学过程中能较好地应用,将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教学方法先进,教学质量高。在其他高校和社会学习者中共享范围广,应用模式多样,应用效果好,社会影响大。
(六)课程平台支持服务
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平台运行安全稳定畅通,课程在线教学支持服务高效。同时,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配有专业人员进行审查管理,确保上线课程的内容规范及技术水平。
三、申报推荐要求
学院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根据课程认定要求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附件2)
(二)申报书所需附件材料
1. 政治审查意见(必须提供)
学院党委对课程团队成员情况进行审查,以及对课程政治导向把关审查情况,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须由学院党委盖章。无统一格式要求。
2. 学术性评价意见(必须提供)
由学院学术性组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或相关部门组织的相应学科专业领域专家(不少于3名)组成的学术审查小组,经一定程序评价后出具。须由学术性组织盖章或学术审查小组全部专家签字。无统一格式要求。
3. 课程数据信息表(必须提供)
按照附件3格式提供,须课程平台单位盖章。
4. 校外评价意见(可选提供)
此评价意见作为课程有关学术水平、课程质量、应用效果等某一方面的佐证性材料或补充材料,可由教育部教指委等专家组织,有关学术组织、课程联盟组织、课程平台、课程应用高校(或高校相应院系)等出具,也可由相应学科专业领域的校外专家学者出具。须相关单位盖章或专家签字。评价意见以1份为宜,不得超过2份。无统一格式要求。
5. 学院推荐意见(必须提供)
学院按照申报要求组织相关机构对申报课程网上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审查,对课程有关信息及课程负责人填报的内容进行核实,对申报课程给出推荐意见,须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无统一格式要求。
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18年8月31日16:00前报送行政楼20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huangh@shnu.edu.cn。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网上申报。
联系人:黄老师 电子邮箱:huangh@shnu.edu.cn
教务处 教学数字资源中心
2018年7月27日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2018年).docx
附件3.课程数据信息表(2018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