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关于“诗教中国”诗词讲解⼤赛上海师范大学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08  作者:    浏览次数: 1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52号)精神,由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承办“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上海赛区比赛,上海师范大学选拔赛具体方案如下:

、参赛对象与组别

参赛对象为在校大学生、留学生及大学在职教师。

分为大学教师组(含博士后)、大学生组(含本科、硕士、博士)、留学生组(在华外国留学生),共3个组别。

、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

1.讲解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容应选自中小学(含中职)统编语文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及高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的大学语文教材中的一首经典诗词作品。

2.参赛教师应广泛阅读相关书籍,按照课堂教学相关要求,遵循诗词教育基本规律和学术规范,录制以诗词教学为主要内容的微课视频。

3.参赛学生应广泛阅读相关书籍,结合个人经历与感受,讲解诗词作品,并阐述诗词的意义与价值,使用多媒体及其他创新形式录制讲解视频。

()形式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为2025年新创作录制的视频,横屏拍摄,格式为MP4,教师组视频长度为8分钟以内,学生组视频长度为5分钟以内。视频清晰度不低于720P,大小不超过7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参赛者须出镜。

2.视频开头以文字方式展示作品名称、组别、诗词题目等信息,信息须正确、规范,与赛事平台填报信息一致。不可出现参赛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校或单位等信息。视频文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或其他有版权的字体。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视频和音频,应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不得出现与大赛无关的条幅、角标等。

()提交要求

1.每人限报1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指导多个作品获奖的指导教师不重复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2.作品进入评审阶段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

三、奖项评选

校语言文字办公室、人文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校赛将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特等奖以及指导教师奖并择优(根据市语委下拨到校名额)选送市级参赛。

四、报送方式

1.视频名称按“诗教中国+上海师范大学+组别+作品名称”格式标注。

2.报名表名称按“诗教中国+上海师范大学+组别+报名表”格式标注。

五、参赛须知

参赛选手需在426日前将视频、报名表打包成压缩包,压缩包名称按“姓名+诗教中国+上海师范大学+组别”格式标注,发送至邮箱:shnusjzg@163.com

  

请扫码下载报名表


主办:上海师范大学语言文字办公室

上海师范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上海师范大学教务处

承办: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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