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和支持“光启学子”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现将2016年度“光启学子”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学院主持申报受理工作。学院审核及初评,确定推荐上报项目,汇总上报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并公示。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1.教务处申报受理截止期到2016年11月18日止,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2.材料应包含所有项目申请表一份(电子),学院汇总表一份(纸质打印),所有材料发送电子稿。
三、资助项目范围
1. 项目应围绕“光启学子”培养目标,选题支持学科科研,社会调研等项目,并要求在项目基础上开展研究。
2. 主题清晰、目标明确。选题贴近本科生实际科研能力,避免“大、空”,不切实际的选题。
3.参观、考察等类型活动不在本项目资助范围内。
四、项目经费、执行周期、使用范围
申请项目金额≤5000元。执行时间: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逾期作废。
教务处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