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教学实践周教学保障及服务工作,确保教学实践周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学校疫情期间本科教学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实践周开展时间
2021年7月5-16日
二、教学实践周开展内容
对标本科人才培养目标,结合专业培养方案,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有条不紊的开展暑期教学实践周相关工作,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实习实训、实验教学、双创指导等实践环节的课程或活动。
(1)分批小规模安排学生进入企事业单位及野外基地开展见习、研习、实习等工作;
(2)开展创新实验、科研创新、竞赛辅导、技能培训、项目学习实践类课程以及邀请企事业单位专家进校园举办学术讲座等;
(3)参与学工、团委等部门组织的军事训练、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活动;
(4)根据需要也可以开展培养方案规定的其他非实践类环节课程以及其他未在培养方案有益于人才培养的创新实践活动。
三、教学实践周工作要求
(1)各学院成立教学实践周领导工作小组,积极动员,做好组织管理,确保工作实效;
(2)做好教务系统中教学实践周有关课程的排课,选课,认真做好备课、上课,做好学生的组织与管理,规定时间内做好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下学期第一周周一8:00-周五17:00完成成绩录入和提交,符合补考条件的实践周补考成绩录入,需提交申请后方可进行);
(3)无疫情等特殊情况,原则上教学实践周全员开展教学实践课程及活动;
(4)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集中性的校外见实习、野外写生等,原则上不出国出境、不去疫区,如人才培养需要确实需要开展的,需向学校教务处及学校疫情防控专班进行审批许可后方可进行;
(5)非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或活动,如:志愿服务、技能培训、社会公益等,请根据组织部门要求做好相关组织管理工作,若涉及到符合学分认定的相关项目,请根据教务处学分认定相关通知(另行发布)做好相关工作;
(6)务必确保师生安全,做好疫情防控及防暑降温工作,做好实习保险配套服务工作;
(7)做好教学实践周的总结工作。
四、教学实践周材料提交
请以学院为单位形成教学实践周课程/活动方案,于6月23日前将方案和课程/活动统计表提交至shixi@shnu.edu.cn。
(1)学院教学实践周开展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组织领导管理架构、目标与成效、特色与亮点、开展课程(活动)情况综述(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开设具体始末时间、开课教师(讲座专家)、开设地点、参与专业及班级、人数、互动企业等)、支持保障措施等(无固定格式);
(2)开设的具体课程及活动统计表(见附件)
如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
教师教育、师范生实践教学 蒋老师 64321395
实验教学、非师范实践教学 齐老师 64322110
毕业论文(设计)、竞赛、大创 王老师 64322110
其他课程及活动,请与相关开设或管理部门及科室联系。
附件:2021年教学实践周开展课程(活动)统计表.xlsx
上海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