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及《上海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按照《上海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流程管理和提升质量,现就我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工作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文件要求,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达到或高于50%。
2.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充分体现专业综合训练和培养目标的要求;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要求;过程管理到位,教师指导次数不少于6次/人;每位指导教师单独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6人。
3.教务系统中启用新毕设过程管理版块,近期正配置管理角色,配置完成后,将通知启用。
4.校外导师,目前教务系统信息缺失,需要学院统一上报。若需要开通教务系统操作权限,需通过人事处备案并获取校内外聘身份。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
在毕设系统的“过程文档管理”栏目中的“查看修改稿及定稿”和“查看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版”中,均可进行检测,检测次数均为2次,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学院管理员进行超权限检测设置。重复率不高于20%视为通过检测,以“查看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版”中的最后一次的检测为准。
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外审工作
请学院参照《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审表》(附件)对2024届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开展专业、学院、学校三层审查,即100%专业自查,20%院内抽检,10%外审抽检,被评定为“不合格”的论文,要求学生按期修改、提交毕设系统进行重复率检测,学院复查。抽检外审工作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院内抽检工作要求:学院成立论文检查工作小组,并形成工作机制,对各专业论文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少于本届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20%。
校外抽检工作要求:学校组织,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分低于60,将认定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分低于60,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分低于60,将认定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同行专家必须是来自等同于或高于我校级别的高校,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四、工作安排表
联系人:王芝英;联系方式:64322110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审表.docx
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毕设管理员信息上报表.xlsx
附件3:上海师范大学校外导师信息上报表.xls
上海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