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修改2017年市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材料的通知3

发布日期: 2017-11-02  作者:    浏览次数: 372 


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市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材料内容修改和标题凝练,规范申报表填写,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果奖内容凝练
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历次评审专家的意见,抓紧时间修改。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 用完成时表达成果内容,用“形成了”、“构建了”一类的表述,勿用类似“探索”的表述。
2. 采用先结论后说明的写作方式,凸出亮点、重点,不要大段描述。
3. 创新点需在成果内容的基础上另行提炼,2-3点为好,可聚焦与成果内容相关的理念、理论、体制、机制、方法等。
4. 成果应用主要显示成果的推广性、可复制性,可用数据说明。
二、成果奖题目推敲
请项目负责人进一步推敲修改教学成果奖标题。专家反馈,我校教学成果奖标题普遍缺乏特色、新意,不能呈现成果内容特色之处。例如“**人才培养的改革与创新”,宜点明创新点是什么,把创新的理念、理论、机制、方法凝练成短语表述,并直接在题目中呈现出来。要注意题目不要太大,针对某一类专业人才培养的改革实践,不要说成是普适的。题目也不要太小。有些题目,评审专家有明确的修改建议,将逐一反馈项目负责人,请项目负责人参考修改。
三、申请书、成果报告格式规范要求
申请书、成果报告格式规范要求详见附件。
 
请项目负责人于11月7日(下周二)下班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申请书、成果报告、附件材料)电子稿(word和PDF)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
       蒋成香 64321395   
       毛丽婷 64322657    jxyjk@shnu.edu.cn
 
                                    教务处
                                 2017年11月2日
附件1:2017年上海市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写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