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完成本学期重新选修学费扣缴工作,方便学生支付重新选修学费,本学期安排两次银行统一扣款,两次扣款之间开通网上电子支付功能,尚未缴纳重新选修学费的同学,可以登录上海师范大学主页点击“电子支付平台”或登录上海师范大学财务处主页点击“电子支付平台”,通过支付宝功能进行支付。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 安 排 | 备 注 |
10月9日截止 | 重新选修申报 | |
10月18日 | 银行第一次扣款 | 请在卡中存入足够金额,以便扣款成功 |
10月31日-12月4日 | 开通网上支付平台 | 登录上海师范大学主页点击“电子支付平台”或登录上海师范大学财务处主页点击“电子支付平台”,通过支付宝进行支付。 |
12月12日 | 银行第二次扣款 | |
12月26日-12月28日 | 现金缴费 | 请向教务老师索要“申请缴费证明”(公共课由公共课的教务老师开具,专业课由各学院专业课教务老师开具)。请同学们检查证明上的信息(缴费金额和原因,学院的盖章)。 |
注:12月26日-12月28日具体收费时间如下:
2016-12-26 8:00---11:00 13:30---16:00
2016-12-27 8:00---11:00 13:30---16:00
2016-12-28 8:00---11:00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谢谢配合!
友情提示:欲按时毕业的应届毕业班同学请于12月4日前完成缴费。
财务处 教务处
201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