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第一学期重新选修学费扣缴时间安排

发布日期: 2016-10-08  作者:    浏览次数: 45 


为了更好地完成本学期重新选修学费扣缴工作,方便学生支付重新选修学费,本学期安排两次银行统一扣款,两次扣款之间开通网上电子支付功能,尚未缴纳重新选修学费的同学,可以登录上海师范大学主页点击“电子支付平台”或登录上海师范大学财务处主页点击“电子支付平台”,通过支付宝功能进行支付。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安   排

备         注

10月9日截止

重新选修申报

 

10月18日

银行第一次扣款

请在卡中存入足够金额,以便扣款成功

10月31日-12月4日

开通网上支付平台

登录上海师范大学主页点击“电子支付平台”或登录上海师范大学财务处主页点击“电子支付平台”,通过支付宝进行支付。

12月12日

银行第二次扣款

 

12月26日-12月28日

现金缴费

请向教务老师索要“申请缴费证明”(公共课由公共课的教务老师开具,专业课由各学院专业课教务老师开具)。请同学们检查证明上的信息(缴费金额和原因,学院的盖章)。

注:12月26日-12月28日具体收费时间如下:
2016-12-26  8:00---11:00  13:30---16:00
2016-12-27  8:00---11:00  13:30---16:00
2016-12-28  8:00---11:00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谢谢配合!

友情提示:欲按时毕业的应届毕业班同学请于12月4日前完成缴费。

 

财务处 教务处
201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