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级本科生专业流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4-26  作者:    浏览次数: 216 


 
为了鼓励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与积极性,也为了改变一考定终生的局面,我校今年继续在本科生中实行专业流动制度。现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专业流动的规定,对2012级本科生专业流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流动的对象与申请条件
1、此次专业流动的对象为2012年秋季入学的本科生。其中免费师范生、定向和委托培养的学生不参加专业流动。
22012级本科学生在原专业学满二个学期,每学期按时完成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且第一学期考试课程的成绩原则上达到“中”及“中”以上的,方可申请专业流动。
3、申请转入外国语学院的学生,第一学期“大学英语”课程的成绩必须达到“良”(80)及以上,或者“综合英语”课程的成绩必须达到“良”(80)及以上。无此两门课程成绩及成绩未达到要求的不予考虑。
4、凡初考(含考试和考查)成绩有不及格的,不能申请专业流动。
二、专业流动的范围
学生根据自己的愿望,可以从现在就读的专业流动到我校其它本科专业。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艺术类专业学生只能在艺术类专业之间流动,体育类专业学生只能在体育类专业之间流动。
请同学们慎重考虑,因为是平行流动,学生需补修新专业大一年级的专业必修课程,个别专业还需补修公共必修课程。所以,如因专业流动而引起成绩下降、学习不适应、甚至在规定的时间里不能达到毕业及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责任自负。专业流动批准后,不得再变换专业。
三、申请时间与地点
56日—17日:为报名时间。有意申请的学生可以在教务处主页下载申请表,填写后交到现所在学院办公室。
520日—24日:各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第一学期完成教学执行计划的情况和成绩,审定申请资格,然后填写汇总表(电子文档)上报教务处(cwz1210@shnu.edu.cn)。
527日—67日:教务处核查,确定准予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并于67日在教务处主页上公布。
四、考试
考试时间初定于61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67日在教务处主页上公布。
五、录取条件与注意事项
1、录取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
2)专业流动考试成绩合格;
3)在712日前修满第二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
2、各学院在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应及时完整登录成绩,并且核对学生完成教学执行计划规定学分的情况,汇总后报教务处。
3、下学期开学前(91日),在教务处主页公布录取名单,请参加考试的学生届时注意教务处网页。
4、被录取的同学开学时请到新进入专业报到注册,并按照新进入专业当年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5、被录取的同学必须注意新专业4年的培养方案,新专业所要求的公共必修课程学分必须修读补足,并补修新专业第一学年的专业必修课程。
6、凡被正式录取的学生,网上一经公布名单后不得再行更改意愿。
 
 
                                                
                                                      20134
附件:
1、2012级本科生专业流动申请表
2、上海师范大学2013年专业流动招生计划汇总表
3、2012级本科生专业流动申请汇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