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下午,学校在徐汇校区会议中心5号会议室召开教学型副教授学科评议答辩会。学科评议答辩组主要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构成、相关部处领导参加。
本次教学型副教授评选的候选人,是根据《上海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修订)》和《2017年上海师范大学“教学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的资格要求,由教师申请,学院初审推荐,学校资格审核确定。教学型副教授的评选包括随堂听课、现场答辩两部分。现场答辩前,由学科评议组成员对候选人进行随机听课考察,现场答辩之后,学科评议组综合确定教学型副教授的通过名单。
学科组评议答辩会上,首先由答辩教师围绕近五年完成的教学任务,在教学中取得的成效,以及自己在学院教学改革及专业建设中的贡献等方面进行汇报。然后,学科评议组成员从教学能力以及对教学的未来思考等方面提问考察。最后,评议组成员综合个人申报材料、听课考察情况、现场答辩表现等投票确定答辩教师是否符合教学型高级职称的岗位要求。
本次教学型副教授评议会是我校颁布《上海师范大学“教学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以来,首次产生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首批教学型副教授的产生,将激励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的教师更加积极地将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中、促进学校的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