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RBL研究型学习项目建设试点方案

发布日期: 2016-09-14  作者:    浏览次数: 655 


为落实我校人才培养目标,以教师科研带动本科生运用所学知识在实际项目中培养相关素养,逐步形成自主探索精神和初步科研能力,探索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新机制,特试点开展“1+2+4”RBL(Research-Based Learning)研究型学习项目,以教师科研带动本科生进行科研创新与实践,培养学生自主探索和初步科研能力。
一、指导原则
项目以“科研引导、自主探究、兴趣驱动、提升能力”为原则,以教师科研带动学生进行系统性实践锻炼,逐步形成自主探索精神和初步科研能力。
 
二、构成说明
项目是在原上海市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基础上开展试点工作。
由一名教师为主导(“1”)的教师团队,会同两至三名研究生作为助手(“2”),作为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导师团队,指导四至五名本科生为创新团队(“4”),以教师所提出的科研项目方向进行建设。
教师提出项目总体建设方案及目标,重点应体现在学生专业能力、实践动手操作水平、科研创新思维等方面的训练及提升。项目一般应是教师在研课题项目的一部分,选取适合本科生专业能力实践的内容,在教师和研究生助理指导下,自主实践,形成一定成果。
 
三、申报对象
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参与指导项目的研究生由指导教师直接指定。
学生:原则上应为大二或大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如特别优秀的大一学生也可参与团队。
试点学院:由愿意参与试点学院组织开展具体项目发布、项目立项建设等相关工作。
 
四、项目立项
1. 由教师选择可以安排本科生参与其中部分工作的在研课题项目报送学院,由学院汇总后在学院内发布,同时报送学校教务处。
2. 学院帮助有意向本科生与教师接洽,并由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向学院进行申请。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学院拟推荐项目向学校进行申报。
3. 学校对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最终确定立项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公示。
4.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都必须是我校在读全日制本科生。
5. 获得学校审核通过的项目,作为市级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立项,并获得相应经费支持。
 
五、项目建设
1. 项目负责人根据学校大创项目管理规定,在教师指导下设计、管理并完成实验、实践,独立撰写总结报告,并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周记本》,做到“事事有记录,过程有记载”。详细记录项目建设中的成败得失,并做自我检讨和分析。这一周记本将是学生中期检查和最终结项的基本要求。
2.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使用项目经费。
3. 建设时间一般为一年。
 
六、项目结项
1.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结题验收申请,或由指导教师确定学生研究成效后提出结题要求,结题验收由所在学院负责组织专家实施确定是否通过。
2. 项目结题需要向学院提供材料:结题申请表;项目总结;《“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周记本》;项目成果;项目经费本等。
 
七、质量监控
1. 项目执行过程中须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由学院根据学校要求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检查情况报教务处。中期检查不合格,将终止经费资助。
2. 学校将组织对在建项目和已结项项目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周记本》中学生记录和老师指导情况,以及项目实际建设成果等,并将组织部分项目进行现场答辩。对于抽查不通过的项目向学院反馈,终止项目经费资助。
3. 对于未能按时按规定结项的项目及学校抽查未通过的项目,将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公布。
 
八、教师指导
1. 项目应由教师进行项目建设总体目标设定,还应设定学生能力提升具体目标,并根据该目标设定指导计划,具体指导学生进行项目建设,并安排研究生进行辅助指导。
2. 教师指导工作应纳入教师平时工作量计算,建议以每周一课时计,共计两学期统计由学院统筹发放相应指导费。
 
教务处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