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本科专业学科竞赛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16-04-21  作者:    浏览次数: 1792 


学科竞赛是指由政府部门、学校或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与本科专业教学关系紧密的大学生课外竞赛活动,包括:由国家、省(直辖市)有关主管部门及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企业或行业协(学)、各类机构、部门、单位以及学校,或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在校大学生参加的常设性学科竞赛。文体性、演艺性、企业宣传推广以及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比赛不在此列。
由于目前学科竞赛种类繁多、级别纷杂、来源多样,为统一管理、便于学校及各学院、各单位组织参赛,现对已有学科竞赛进行规范分类,保障各项学科竞赛组织活动能够进一步完善有序地开展,使得我校各学院、单位能更好地组织本科学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提升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加强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学习兴趣。特此制定本办法,
一、学科竞赛等级分类说明
拟将我校现在组织参加的本科专业学科竞赛分为A1、A2、B、C、D等级。
具体划分方式:
A1
分为以下两种:
1.     国家级重大学科竞赛:由教育部直接主办的常设性各类学科竞赛或教育部直属司(如高等教育司)或团中央盖章认可的有较大影响力、具有很强的学术权威性和业内认可度的综合性学科竞赛项目。目前主要指六大赛事(见附件“学科竞赛等级分类示例”)。
2.     国际性重要比赛。指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常设性大学生科技竞赛,在各高校学科领域得到广泛认可。其中,参赛国家分属在三大洲以上的竞赛为国际全球性竞赛;参赛国家在10个以上的竞赛为国际区域性竞赛。
 
A2级:
分为以下两种:
1.     指除六大竞赛之外的国家级一般学科竞赛,包括教育部的专业、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主办的举办时间长、参赛学校广、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奖项评比规范有公信力、具有较强的学术权威性和业内认可度的全国性学科专业赛事
2.     普通国际比赛。必须要有一定数量的国家参与,且也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举办时间较长(一般应超过5届以上),有8个以上国家或地区参加,我国参加高校众多的赛事。
 
B级:
分为以下两种:
1.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直接支持主办的综合性学科竞赛项目。
2.由国家级学术团体、行业协会、其他部委等主办,具有一定省份的覆盖性,参与高校较多,举办时间较长,有一定影响力的竞赛。
3.区域性国际赛事,主要由我国主办常规性赛事(已经开展3届以上),有超过5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参与的赛事。
 
C级:
1.上海市或其他省市举办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其他部委等主办,具有一定省份的覆盖性,参与高校较多,举办时间较长,有一定影响力的赛事。
2.一般性全国类或跨区域类社会竞赛。或冠名为国际,但参与国家较少的一般性或临时性赛事。
 
D级:
分为以下两种:
1.     为参加校外学科竞赛而举办的校级选拔赛,以及学校主办的校级学科竞赛(要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至少五个以上学院本科学生参加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2.     其他未能划分以上类型但对本科学生培养具有直接作用的有关市级竞赛。
 
二、学科竞赛等级分类的认定
除已经确定的A1级第1种的六大竞赛的种类和B级中第1种20种竞赛外,其他竞赛应由各学院、各单位提出申请给予认定。其中,已在我们示例范围中如无异议也将直接纳入各类中。
具体认定方式:
一般应由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认定理由及分类依据。
其中分类依据应包括:竞赛主办单位相关文件,竞赛开展范围、历史及奖项设计等说明,以及其他相关说明报告。
所有申请认定学科竞赛材料报教务处,由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审议进行初步确认,最终报学校审议通过。
各等级划分样例,可见附件“学科竞赛等级分类示例”。
 
 
                             上海师范大学
                              201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