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课程建设实施细则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发挥优质课程的辐射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一、精品课程的建设目标
精品课程建设是实施教学改革工程、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精品课程的建设旨在培养适应上海及长三角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在强调课程内容的专业性、系统性的同时,注重课程的实践性与适应性,体现现代教育以人为本的思想。
精品课程要整合各类教学改革成果,提高课程的信息化水平,加强科研与教学的紧密结合,努力形成一批具有我校特色的校级精品课程体系,并争取进入上海市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行列。
二、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1.师资队伍:精品课程建设要与师资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要由学术造诣高、长期从事本科教学、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正、副教授主持,应逐步形成由教学名师、优秀主讲教师或优秀教学骨干以及有能力和潜力的青年教师、实验教师、辅导教师组成的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队伍。
2.教学内容:教学内容要体现先进性,处理好经典与现代、基础与应用的关系,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成果,渗透任课教授已获公认的科研成果和研究心得,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教学经验、优秀教改成果,加强科学思想、科学态度熏陶,方法论传授和实践性锻炼。特别要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
3.教学方法和手段:要科学、合理、有效地使用包括现代信息技术在内的各种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要充分运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教学大纲、教学要求、教学环节安排、教案、网络课件或授课录像(至少一次课)、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等,要登录校园网免费开放,以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方便学生自主学习。
4.教材:要根据课程教学需要建立与多媒体技术应用有机结合的优秀教材,使用的教材应为近5年内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鼓励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
5.实践教学:要高度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要有良好的实验实习资源与环境,实现实验室全面开放。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参与实践教学设计,大力改革实验教学的形式、内容、方法,根据课程类型开设有综合性、设计(研究)性、创新性的实验或其他实践教学活动。要引导鼓励学生参加科研课题、课外科技活动等实践创新活动,通过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具体标准参见《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三、精品课程管理
1.学校将不定期组织评审校级精品课程,此项评审范围重点是校教学研究项目。凡确立为校级精品课程的项目必须制定明确的建设规划,并将所有该课程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授课录像等上网并免费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
2.经学校确认的校级精品课程按照《上海师范大学教学研究项目建设和管理办法》规定给予专项经费的奖励。(各学院须按学校所拨专项经费的50%给予配套资金)。建设期一般为2年。
3.精品课程建设的验收参照《上海师范大学教学研究项目建设和管理办法》,凡项目验收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校精品课程资格,并停止经费资助。
4.学校将从优秀校级课程中,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推荐参加市级及以上课程建设项目的评选。
5.学校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参加上海师范大学精品课程评选的主讲教师视为同意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学校,并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6.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教务处。
上海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