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设】关于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9-27  作者: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及《上海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按照《上海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流程管理和提升质量,现就我校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工作要

1.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文件要求,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达到或高于50%

2.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充分体现专业综合训练和培养目标的要求;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要求;过程管理到位,教师指导次数不少于6/;每位指导教师单独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6人。

3.我校毕设工作采用教务系统毕设管理模块实行全流程线上管理。请学院确认各专业的毕设管理员,并在附件1的基础上进行更新,原则上一个专业设置1-2位毕设管理员。请于10817点之前反馈电子版,发至邮箱wzy@shnu.edu.cn近期将针对毕设管理员开展教务系统毕设管理使用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校外导师若需要开通教务系统操作权限,需通过人事处备案并获取校内外聘身份若仅在过程性材料中呈现校外指导教师姓名需要学院统一上报去年已上报过的不需要重复申请,上报表详见附件2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工作

重复率检测结果低20%视为通过学生答辩前、后,2重复率检测机会

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外审工作

请学院参照《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审表》(附件3)对2025届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开展专业、学院、学校三层审查,即100%专业自查,20%院内抽检,10%外审抽检,被评定为“不合格”的论文,要求学生按期修改、提交毕设系统进行重复率检测,学院复查。抽检外审工作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院内抽检工作要求:学院成立论文检查工作小组,并形成工作机制,对各专业论文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少于本届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20%建议邀请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审查。同行专家必须是来自等同于或高于我校级别的高校,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校外抽检工作要求:学校组织,以抽样方式送审

四、学生优秀创新成果认定为毕业论文工作

1.认定范围。在校期间参加学校的本科学科竞赛目录中IA1级学科竞赛(竞赛等级认定参见成果产出当年的学科竞赛目录)获最高奖项;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且上海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学校社科处和科技处当年认定的国内、外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

2.认定条件。创新成果内容符合其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且以专业知识的应用为主,达到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认定办法详见附件4

3.认定程序。采用学生自愿报名的方式提交申请(详见附件5),经学院审核、公示和报备教务处,方可进行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安排表



联系人:王芝英;联系方式:64322110wzy@shnu.edu.cn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毕设管理员信息上报表.xlsx

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校外导师信息上报表.xls

附件3: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审表.docx

附件4:上海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创新成果认定为毕业论文的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5:上海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创新成果认定毕业论文申请表.docx

上海师范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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