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及《上海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按照《上海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流程管理和提升质量,现就我校202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工作要点
1.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文件要求,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达到或高于50%。
2.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充分体现专业综合训练和培养目标的要求;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要求;过程管理到位,教师指导次数不少于6次/人;每位指导教师单独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6人。
3.我校毕设工作采用教务系统毕设管理模块实行全流程线上管理。请学院确认各专业的毕设管理员,并在附件1的基础上进行更新,原则上一个专业设置1-2位毕设管理员。请于10月8日17点之前反馈电子版,发至邮箱wzy@shnu.edu.cn。近期将针对毕设管理员开展教务系统毕设管理使用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校外导师若需要开通教务系统操作权限,需通过人事处备案并获取校内外聘身份;若仅在过程性材料中呈现校外指导教师姓名,则需要学院统一上报。去年已上报过的不需要重复申请,上报表详见附件2。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工作
重复率检测结果低于20%视为通过。学生在答辩前、后,均有2次重复率检测机会。
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外审工作
请学院参照《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审表》(附件3)对2025届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开展专业、学院、学校三层审查,即100%专业自查,20%院内抽检,10%外审抽检,被评定为“不合格”的论文,要求学生按期修改、提交毕设系统进行重复率检测,学院复查。抽检外审工作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院内抽检工作要求:学院成立论文检查工作小组,并形成工作机制,对各专业论文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少于本届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20%。建议邀请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审查。同行专家必须是来自等同于或高于我校级别的高校,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校外抽检工作要求:学校组织,以抽样方式送审。
四、学生优秀创新成果认定为毕业论文工作
1.认定范围。在校期间参加学校的本科学科竞赛目录中I类A1级学科竞赛(竞赛等级认定参见成果产出当年的学科竞赛目录)获最高奖项;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且上海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学校社科处和科技处当年认定的国内、外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
2.认定条件。创新成果内容符合其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且以专业知识的应用为主,达到一定的深度和广度。认定办法详见附件4。
3.认定程序。采用学生自愿报名的方式提交申请(详见附件5),经学院审核、公示和报备教务处,方可进行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安排表
联系人:王芝英;联系方式:64322110、wzy@shnu.edu.cn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毕设管理员信息上报表.xlsx
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校外导师信息上报表.xls
附件3: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审表.docx
附件4:上海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创新成果认定为毕业论文的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5:上海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创新成果认定毕业论文申请表.docx
上海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