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师范生“本硕贯通”培养方案制定指南(试行)

发布日期: 2020-07-06  作者:    浏览次数: 1226 


为加强“本硕贯通”培养师范生的教学与科研两方面能力的培养,具备胜任上海中学卓越教师的资质,以培养方案契约的形式保证培养目标的达成,特制定本指南。

一、培养目标

具体培养目标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师德高尚,具有教师的伦理素养和教育责任意识;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理论思维的兴趣与素养;

3.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实践的能力,包括对教案的撰写、课堂教学的实施、开展教学评价、进行教学反思、指导学生学科竞赛等能力;

4.具有独立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能力,包括较强的专业文献检索能力、外语文献阅读能力、文献综述与统整能力;

5.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运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具有中外互译以及一定的听说能力;

6.对中学生有一定程度了解,能够开展学情研究,开展学科育人工作。

二、学习年限

在“3+1+2”培养模式下,“本硕贯通”师范生的选拔工作安排在本科第三学年末,因而“本硕贯通”师范生的培养主要涉及“1+2”阶段,即大学本科第四学年和硕士期间的两学年。

三、培养方式

1.实施双导师负责制,即研究生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将科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相结合。

2.校内外导师共同承担对研究生的培养工作,通过及时的沟通与合作创造便利条件,引导研究生时刻关注中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与趋势。

3.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研讨会、相关研究课题以及学术沙龙等活动。

4.研究生应完成培养计划所列的课程学习任务,承担导师安排的科研工作,完成学位论文。

5.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后进行学业考核。

四、个人培养计划

为保证“本硕贯通”师范生的培养质量,在入选第一学期结前,研究生应与校内导师共同商议并拟订“贯通培养”师范生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符合研究生院学科教育专业学位培养计划框架要求,纳入本科阶段第四学年教育实习和学士学位论文的教学安排,融合本硕贯通培养目标,并根据研究生的不同情况因材施教。

五、课程设置

1.重视课程教学在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增加课程学习的挑战性,引导研究生关注学科教育方向的前沿问题,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

2.教育实践应聚焦中学教育改革,关注中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深入中学教学一线,获得中学教学的直接体验。

3.符合研究生院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课程设置的框架要求。

六、科研要求

1.按要求完成两个阶段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撰写与答辩。

2.在读期间至少公开发表相关专业的教研论文1篇。

七、其他

各学院需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制定出符合本学科研究生发展需要的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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