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师范生“本硕贯通”培养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20-07-06  作者:    浏览次数: 1682 


为加强我校高学历层次卓越教师人才培养,创新培养模式,建立相关职能部处协同和校院联动的育人工作模式,培养“本硕贯通”师范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学校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目标为指导,围绕培养胜任上海基础教育中学学校高学历层次师资的目标,构建校院两级卓越人才培养体系,持续推进卓越教师人才培养新模式创新。

二、目标定位

师范生“本硕贯通”旨在培养学科基础扎实、有较强教师素养和一定学科教育研究能力的高学历层次中学卓越教师,特别体现为具有校本课程研发、教学评价、指导学生学科竞赛的能力,能够胜任中学学段的育人和教学。

三、专业范围

师范生“本硕贯通”主要面向设立世承班的培养专业。由实施世承班培养的专业提出申请,工作小组根据专业办学实力、用人单位需求、办学专业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等综合因素确定实施专业。

四、选拔

“本硕贯通”培养名额由教育部下达的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试点项目名额和学校统筹部分师范生免试直升研究生名额组成。

1.选拔时间:师范生“本硕贯通”选拔安排在本科第三学年末。

2.选拔工作程序:学院制定选拔方案报教务处备案并公示,学生自主申请,学院组织选拔并公示选拔结果,工作小组复核,学生与学校签订协议。

五、培养模式

上海师范大学师范生“本硕贯通”培养遵循“3+1+2”模式,“3”是指本科第一到第三学年,“1”是指本科第四学年,“2”是指教育硕士的两学年。

3”:本科第一到第三学年,学生根据培养方案进行学习,这个阶段主要是强化和夯实学生学科知识基础,并对教师教育的知识和技能有一个初步的实践和认识,为之后的学习打下良好基础。本阶段培养工作由学院完成。

学生在获得师范生本硕贯通资格后进入“1+2”学习阶段。学院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师范生“本硕贯通”培养方案制定指南》为每名学生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并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

1”:本科第四学年,学生在校内外导师指导下,于第七学期完成中学教育实习,第八学期启动中学学科研究、中学学科教学研究等探究性学习,完成学士学位论文。本阶段培养工作由教务处联动相关学院完成。

2”:教育硕士的两学年,师范生“本硕贯通”培养学生将按照培养计划完成教育硕士阶段的学习。本阶段培养工作由研究生院联动相关学院完成。

、导师选聘

为提高师范生“本硕贯通”培养质量,学校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培养,即为每一名学生配备一位校内学科教育方向导师和一位校外基础教育导师。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由学院根据培养需要选聘,其中校外导师的选聘应根据教务处《上海师范大学师范生“本硕贯通”校外导师遴选和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学院在选聘结束后将校外导师名单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

七、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师范生“本硕贯通”培养工作小组,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团委等职能部处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以及培养学院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研究决定学校层面师范生“本硕贯通”培养工作实施中的各种问题,组织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审议专业培养工作年报等。

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本硕贯通”选拔,并统筹安排本科第四学年的学习。研究生院负责录取和研究生阶段学习管理。相关学院按国家相关要求制定培养方案、负责具体培养和日常管理。

八、支持保障

为支持师范生“本硕贯通”培养实施,学校制定相应的政策激励和经费保障。

1.学校为聘任的为校外导师发放聘书和指导费。

2.获得师范生本硕贯通资格的学生在申请世承学子奖学金时,可以获得5个积分。

九、质量保障

为保障师范生“本硕贯通”培养顺利实施,学校实施师范生“本硕贯通”培养质量监测,实施专业年度考核和专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并发布学校工作年报。学校召开师范生“本硕贯通”培养年度工作会议,审议专业年度工作报告,制定下一年度培养工作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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