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世承学子”奖学金评定办法(附积分计算规则)(试行)

发布日期: 2020-07-06  作者:    浏览次数: 2474 


“世承学子”奖学金是世承学子计划3.0中的重要激励举措之一,旨在鼓励师范生认真学习,加强教师素养、教育实践和教研能力的养成和学习。为做好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上海师范大学在读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

二、基本条件

参加评选的学生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态度,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达标;

5.申请者所有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课程成绩以初考为准);

6.符合学校学生工作部奖学金评定申请基本条件;

7.累计平均绩点不低于2.5

三、奖项设置

“世承学子”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奖励金额和名额视学校年度专项经费情况综合确定。

四、评定流程

1.“世承学子”奖学金每学年春季学期评定。

2.师范生填写《上海师范大学“世承学子”奖学金申请表》,并附评奖当年度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如跨年度使用,仅能使用一次),报所在学院。

3.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持制订本学院评定工作方案,根据本办法中评选范围、基本条件和积分计算规则等规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资料进行初审,拟定推荐名单,公示并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复审,相关积分项目由学校各归口部门负责。

5.复审结果在交工作小组讨论之前反馈各学院进行确认。

6.工作小组根据“世承学子”奖学金积分规则综合排序后确定获奖名单,公示无疑议后生效。

7.评定过程中如产生不同意见,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工作小组决定解决方式。

五、积分计算规则

奖学金评定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根据当年度学习成绩积分进行评定,积分计算规则如下。

1.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

1)在“东芝杯”中国师范大学理科师范生教学技能创新大赛中获奖,一等奖获25个积分,二等奖获20个积分,三等奖获15个积分。

2)在区域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综合类师范生技能竞赛中获奖,一等奖获15个积分,二等奖获10个积分,三等奖获5个积分。

3)在区域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类师范生技能竞赛中获奖,一等奖获10个积分,二等奖获5个积分,三等奖获3个积分。

4)在上海市教委主办的综合类师范生技能大赛中获奖,一等奖获6个积分,二等奖获3个积分,三等奖获2个积分。

5)在上海市教委主办的学科类师范生技能大赛中获奖,一等奖获5个积分,二等奖获2个积分,三等奖获1个积分。

6)在教育部教指委主办的学科类师范生技能大赛中获奖,一等奖获3个积分,二等奖获1个积分。

2.参加指定教育实践项目

1)凡参加并完成学校组织的下列项目每项可获5个积分:

参加贵州安龙顶岗实习、师范生海外教育见实习团、担任爱心学校校长。

2)参加并完成一次世承班驻校见习计2.5个积分,每学年最高计5个积分。

3)获得教师教育改革系列课程学分,每门课计2-5个积分。

3.学科竞赛

在学校认定的A类竞赛中获奖(不包括“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获15个积分,二等奖获10个积分,三等奖获5个积分。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1)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按时完成结项工作,获5个积分,其中评为“优秀”的获10个积分。

2)主持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按时完成结项工作,获2个积分。

5.发表论文

1)学生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每篇论文仅可申报1人次。论文在非核心刊物上发表,学生需与教师共同署名。

2)论文已经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

下列刊物为本规则指定的核心刊物: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CPCI(国际会议录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CSCD(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在上述刊物上发表,获15个积分;在其他刊物上发表,获5个积分。

3)论文署名单位必须是上海师范大学。

6.获得专利

本规则中的专利指的是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学生获得专利成果,署名单位必须是上海师范大学,并在专利获得者中以学生身份排名第一方能获得积分(不包括转让专利)。获得发明专利,获10个积分;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获5个积分。

7.获得软件著作权

学生获得软件著作权成果,署名单位必须是上海师范大学,并在成果获得者中以学生身份排名第一方能获得积分。获得软件著作权成果,获5个积分。

8.获得师范生“本硕贯通”培养资格的,每人增加5个积分。

9.“世承班”学生申请奖学金,每人增加5个积分。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行,由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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