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年度大创项目晋级评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3-08  作者: 朱燕华   浏览次数: 5432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示范校的有关精神,现启动2018年度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晋级评审工作,即2018年校大学生科研项目(本科部分)、市级和国家级大创项目遴选。请各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本次项目选拔和报送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我校2015级、2016级和2017级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鼓励跨年级、跨专业和跨学院组队申报。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成员应有明确分工。项目申报者必须品学兼优、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团队协作能力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

  2.每个项目设负责人1名,要求累计平均绩点在2.0以上。项目负责人不可交叉参与项目,已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校大学生科研项目(本科部分),且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学院须为每个项目配备校内指导教师1名(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3个项目)应具有讲师(博士)及以上职称。鼓励实验室教师作为指导教师,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创业项目可增配企业导师1名。

  4.申报项目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作详细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和使用情况将作为项目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重要参考指标。

 5.鼓励项目传承。历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大学生科研项目(本科部分),已完成结题验收的,希望作进一步研究,可优先申报市级项目(请在申请表中注明前期项目名称及成果)

  6.鼓励申报“1+2+4”RBL研究型项目,可额外配备1-2名研究生作为助教指导项目开展。

  7.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如确有研究需要,可适当延期。最长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逾期将视为项目终止。

二、选拔范围和流程

  1.选拔范围为符合申报条件的以下两类项目:

   a.学院已向教务处报备过的本年度院级培育项目。

   b.已完成结题验收的历年大学生科研项目(本科部分)和大创项目中,在研究成果基础上,提出进一步研究目标的新报项目。

  2.选拔流程分项目组申报、学院评审和学校答辩评审三个阶段:

   a.项目组申报

各项目组在教师指导下完成项目申报书填写(附件2、3、4)和研究成果报告撰写(附件5),一并提交学院。

   b.学院评审

学院组织评审,遴选优秀项目推荐参加学校答辩评审。同时,可推荐不超过10%的院级项目直接立为市级及以上项目,其中,已有一定研究成果的项目和“1+2+4”项目可优先推荐,学校将另行组织评议。

   c.学校答辩评审

学校组织答辩评审,并遴选优秀项目推荐为:国家级、市级和校级项目。通过公示后,国家级项目报送教育部备案,并与市级项目一起报送市教委备案;校级项目作为大学生科研项目(本科部分)交由校团委管理。落选项目继续由学院作为院级培育项目建设。

校级答辩评审预计于3月31日(周六)在奉贤举行,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请各项目组提早做好准备。

  三、报送材料要求

学院在完成院内遴选后,于3月16日(周五)前将各项材料按如下要求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各项目组提交材料时间由所在学院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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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朱燕华(徐汇校区综合楼207室,64322110,pw1235@shnu.edu.cn)

教务处

2018年3月


附件:

  1.关于报送2018年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创业训练类和创业实践类)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创新训练类)

  4.1+2+4RBL研究型学习项目申请书

  5.院级项目研究成果报告撰写要求

  6.2018年度大创晋级评审项目信息汇总表

  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直推项目评议表

  8.2018年度上海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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