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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级(含春季)本科生专业流动的通知
文件来源:学籍管理科  上传日期:2010-4-29  浏览次数:3001

关于2009级(含春季)本科生专业流动的通知
 
为了鼓励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与积极性,也为了改变一考定终生的局面,我校今年继续在本科生中试行专业流动制度。现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专业流动的规定,对2009级(含春季)本科生专业流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流动的对象与申请条件
1、此次专业流动的对象为2009年(含春季)入学的本科生。免费师范生、体育特长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不参加本科生专业流动。
22009年秋季入学的本科学生在原专业学满二个学期,完成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学分,且第一学期考试课程的成绩原则上达到“中”及“中”以上的,方可申请专业流动。
32009年春季入学的本科学生在原专业学满三个学期,完成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学分,其中第一、第二学期考试课程的成绩原则上达到“中”及“中”以上的,方可申请专业流动。同时,必须注意:此次专业流动所进入的专业年级均为大二上学期,因此原专业第三学期已修读的各类学分,不列入毕业资格审查的范围。本类学生第二学年修读时间自20109月起算。
4、申请转入外国语学院的学生,第一学期“大学英语”课程的成绩必须达到“良”(80)及以上,或者“综合英语”课程的成绩必须达到“良”(80)及以上。无此两门课程成绩及成绩未达到要求的不予考虑。
5、初考(含考试和考查)成绩有不及格的,不能参加专业流动。
二、专业流动的范围
学生根据自己的愿望,可以从现在就读的专业流动到我校其它本科专业。但学生必须慎重考虑,如因专业流动而引起成绩下降、学习不适应、甚至在规定的时间里不能达到毕业及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责任自负。专业流动之后,不得再变换专业。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艺术类专业学生只能在艺术类专业内进行专业流动。
三、申请时间与地点
5514日:为报名时间。有意申请的学生可以直接下载或到现所在学院办公室填写并递交申请表。
51721日:各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第一学期(春季班为第一、二学期)完成教学执行计划的情况和成绩,初步审定申请资格,然后填写汇总表(电子文档)上报教务处(cwz1210@shnu.edu.cn)。
524618日:教务处核查并与各接收学院协商,确定准予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并于618在教务处主页上公布。
四、考试
考试时间初定于626(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618在教务处主页上公布。
五、录取条件及注意事项
1、录取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
2)专业流动考试成绩合格;
32009年秋季入学的本科学生在第二学期期末(78日前)完成第一学年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2009年春季入学的本科学生完成第一学年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并且在本学期末(78日前)第三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考核均合格。
2、各学院在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应及时完整登录成绩,并且核对学生完成教学执行计划规定学分的情况,汇总后报教务处。
3、下学期开学前(828之前),在教务处主页公布录取名单,请参加考试的学生届时注意教务处网页。
4、被录取的同学开学时请到新进入专业报到注册,办理专业流动手续,并按照新进入专业当年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5、被录取的同学必须注意新专业4年的培养方案,新专业所要求的公共必修课程学分必须修读补足,并应根据新专业及新学院的要求,补修第一学年的相关课程。
6、凡被正式录取的学生,网上一经公布名单后不得再行更改意愿。
 
 
                                                                              
                                                                         20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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