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级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1-05  作者:    浏览次数: 1530 


各学院:

2018级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根据教务处下发的《2018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要点》(附件1)进行修订,并在新版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操作。

2.修订程序:

1)专业负责人在组织本专业教师研讨(填写研讨记录,附件2)的基础上负责修订,形成初稿。

2)修订后的培养方案,需邀请不少于2位校外相关学科领域的高级职称专家(正高职称更好,其中至少一位行业专家)评审,填写专家审定意见表(附件4)。

3)根据专家审定意见修改培养方案,并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填写学院教指委审核意见表(附件3)。

4)制定并确定培养方案相关附表:课程——毕业要求关系表(附件5);课程替代关系表(附件6)。

5)由专业负责人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培养方案提交新版教务系统中。

6)提交新版教务系统成功后,导出打印修订后的培养方案,专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由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

3. 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于316前提交完整材料到教务处,材料包括:

纸质材料:

1)审核签字的培养方案;

2)培养方案修订研讨记录(附件2);

3)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培养方案审核意见表(附件3);

4)校外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4);

电子材料:

1)课程——毕业要求关系表(附件5);

2)课程替代关系表(附件6)。

联系人:毛丽婷(徐汇校区行政楼206室)

联系电话:64322657

电子邮箱:jxyjk@shnu.edu.cn

附件:

1附件1:2018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要点.doc

2附件2:各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研讨记录表.doc

3附件3: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培养方案审核意见表.xls

4附件4:各专业新修订培养方案校外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5附件5:mmm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毕业要求关系表.xlsx

6. 附件6:mmm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替代关系表.xlsx

教务处

20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