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市级“大创”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0-10  作者:    浏览次数: 95 


各学院、项目负责人及指导老师:
根据我校《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开展2016年度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我校2016年度设立的上海市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一)。
二、中期检查内容
1.项目前期建设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进度执行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的创新性研究方法、措施及存在问题。
2.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前期建设过程中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与成效。
3.后期建设计划与措施。项目建设后期需完成的建设内容、举措和成效等。
4.所有成员项目周记本(填写敷衍及无指导教师签名者一律不能通过中期检查)。
5.经费使用情况(违规滥支费用的,将停止该经费使用,并终止项目)。
三、中期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大创”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二),将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交所在学院审核。如有阶段性成果,请附相关材料作支撑。
2.学院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检查小组,组织中期检查,并在《中期检查表》上填写是否通过检查的具体意见,汇总后交教务处实习办。
3学校对所有项目进行最终审核,并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项目进行随机抽查,以答辩会的形式开展。不能通过抽查的项目视作不通过中期检查。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对项目建设情况组织自查,于10月26日前将《上海师范大学“大创”项目中期检查表》纸质版(按项目编号顺序整理)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实习办:徐汇行政楼207室,电子版(以项目编号命名,如:“201610270017”)汇总后压缩打包发送至:pw1235@shnu.edu.cn
学校中期检查抽查时间暂定为11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抽查项目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