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教学实习实践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6-29  作者:    浏览次数: 98 


各学院: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文件精神,做好全员实践育人工作,我校决定7月6日至17日开展教学实习实践周。

一、 指导思想

    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坚持理论学习、创新思维与社会实践相统一,坚持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全面增强我校大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二、 组织方式

    教务处、学工部、校团委等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指导开展教学实习实践周工作,引导青年学生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人才培养需要,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三、 活动内容

    教学实践:专业见习、实习;野外实习、写生、采风;教育实习培训准备;专业实训;教学演出;各类专业讲座;国内外优质短期课程教学;师范生国家教师资格证迎考培训;专业技能培训;毕业论文相关准备工作;大学生创新活动相关工作;各类学科竞赛工作;其他特色项目等与教学实习实践相关工作。

    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学校开展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通知精神,也可组织实施进行“以纪念反法西斯70周年为主题,深入开展三下乡外出实践活动”、“以观察社会和创新管理为重点,加强‘知行杯’项目孵化工作”、“以特色教学和精品课程为核心,继续深化‘爱心学校’品牌发展”、“以服务能力提升为目标,组织优秀大学生挂职锻炼”、“以基地化建设为抓手,开展场馆赛事类志愿服务”、“以学习优秀双创案例为载体,开展‘创新创业’夏令营活动”等工作。

 

四、 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把实践育人工作摆在人才培养的重要位置,区分不同类型实践育人形式,制定教学实习实践周具体工作规划,不断推动实践育人工作。

    各学院可以根据需要参考活动内容自行组织师生开展,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教务处 学工部 校团委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