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6-25  作者:    浏览次数: 257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24号)文件精神,我校启动“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的学院参照上述文件要求进行准备,并于7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上报市教委进行评审,评审通过上报教育部参评。
一、申报范围与程序
本次申报单位是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和军队高等学校,申报对象是国家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高等学校应在统筹考虑专业优势和学科布局的基础上申报。每所学校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1.《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一式三份,双面印刷,签字盖章)(见附件)。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视频材料。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内容等。(视频材料要求MP4格式,尺寸为1280×720,容量不超过2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光盘二张)
3.关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支撑材料。包括相关政策、规章制度、保障措施和建设成果等。(请精炼支撑材料,装订成册,要求PDF格式,容量不超过50M。一式二份)
注意事项:
一个实验教学中心原则上不能同时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待教育部通知下发后,另行通知)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只能任选其一。
附件:
 
教务处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