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1-09  作者:    浏览次数: 82 


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接上海市教委通知,2015年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评奖工作已启动。由于时间紧急,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1.评选范围为2011年7月至2014年12月期间(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由本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未设主编而任第一编著者)出版(或修订出版)、供全日制本科学生使用的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和电子教材等),不包括学术专著。
2.优秀教材奖从符合下列条件的教材中,择优评出:
1)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能够体现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的最新趋势,长期用于本科教学,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修订完善。
2)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能够正确地阐述本门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概念,能够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体现先进教学方法的运用,在教学上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3)教材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教材质量在国内居先进地位或在同类教材中水平较高,已在两届以上本科学生中使用,且反映良好。
4)鼓励推荐使用面广、效果好、影响大的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和实验实践类教材;鼓励推荐体现各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的、特色鲜明的教材。
 
二、推荐申报办法
1.各学院先汇总统计本学院在编教师于2011年7月至2014年12月期间(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出版的教材情况。根据市教委文件要求,按照汇总教材总数的10%额度申报,总数不足10本的可申报1本。
2.各学院要对本学院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材进行评选和推荐。推荐的教材须由各学院聘请至少3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校外专家至少2名)进行评阅并填写申报教材专家评审表(评审表可另作附件,但评审意见需填入申报表)。
3.已获得上海市级以上奖项的教材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评选。经修订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曾获奖教材可再次申报,但不能超过申报总数的25%。
 
请各学院于2月26日(周四)中午11:00前将教材出版统计表、教材推荐排序表、教材奖申报表和专家评审表的电子稿发送至:jxyjk@shnu.edu.cn,同时将统计表(1份)、推荐排序表(1份)、申报表(一式3份)和专家评审表(至少3位专家评审表)的文本稿送至教务处206室教学研究科。
同时,需要提交申报教材样书2本,修订版教材另须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电子教材需提供运行说明书。
 
联系人:纪昌和          联系电话:64322657
 
 
教务处
20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