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组织申报201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9-15  作者:    浏览次数: 110 



关于做好组织申报2013年度
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验收工作暨201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51号),结合《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精神,为加强课程建设管理,促进课程持续改革和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市教委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的评选。为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启动我校201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的推荐申报工作。
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申报条件:
根据市教委通知要求,本次参评课程,优先支持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验收中结论为优秀的课程。之前已推荐申报市级精品课程但未能获批的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也可以适当考虑(主要是2008、2009、2010年度已经获得学校推荐申报但未能获批的课程项目,具体课程项目名称请见附表)。
2. 申报要求:
(1)申报精品课程必须是普通高校开设的本科课程,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在本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
(2)申报精品课程的负责人应为本校专职教师,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至少已连续主讲该课程三年以上,教学水平高,学生评教好(课程负责人要有学生评教和教学视导员听课的数据)。
(3)课程团队老中青搭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丰硕,近两年参与教改项目、发表高质量的教研论文五项(篇)以上。
(4)在教学内容方面,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做好与课程的整合。
(5)课程团队重视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完善和共享,课程网站有专人维护,运行正常,教学信息丰富,内容更新及时,师生互动活跃。
(6申报精品课程应提供该课程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授课教案(包括多媒体课件等)、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上网材料和课程负责人(包括负责人在内至少三位主讲教师)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已拍摄的课程录像可向教务处查阅),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
请拟申报2013年度市级精品课程的负责人,需将以上相关材料挂到学校课程中心网站(网址为:http://cc.shnu.edu.cn)。课程视频制作精良,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精品开放课程、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等技术标准和要求,能起到很好的展示和共享效果。
(7)申报课程应按照《高等学校精品课程(本科)分类体系》中规定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进行严格划分。
3.申报方式:
(1)由课程项目负责人填写《201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申报表》,并向学院提出申请。已经获得学校推荐申报市级精品课程但未能获批的市教委重点课程项目,请在原上报材料的基础上,根据近期获得的相关奖励以及其他需补充的内容修改表格。
(2)各学院组织对具备申报条件的课程项目进行初审,并确定上报学校的推荐课程名单并填写汇总表。由于今年市教委给我校的名额为5门,各学院根据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可推荐1~2门。
(3)各学院将申报表格、汇总表(表格直接发送到各位教学院长电子信箱中,也可在教务处网站“教学公告”或者“下载中心”下载)签章后上报教务处;同时将“2. 申报要求”中提到的(6)材料刻盘后一并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符合申报资格的上报课程进行评审,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确定最终我校本年度推荐上报上海市级精品课程的项目。
4.上报材料:
课程项目负责人提供申报表格书面文件及电子稿。
各学院应提交学院申报汇总表(含学院排序、课程基本信息、课程负责人联系方式、申报课程本学期授课安排等内容)书面文件及电子稿。
 
由于时间较紧,请务必于9月25日(周三)下班前将所有申报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未报视作放弃本次申报。
报送地点:行政楼201,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  纪昌和       联系电话:64322657
        电子信箱:jxyjk@shnu.edu.cn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