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4-15  作者:    浏览次数: 153 


关于申报2013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课程2013年项目申报和2010年立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12号)文件的精神,结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的通知》(沪教委高〔2009〕51号)和《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上海市教委研究决定,继续开展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现将相关申报工作说明如下:
 
申报要求:
1.申报建设示范性全英语教学的课程原则上应是高校本科非语言类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教学效果良好,学生评教好。
2.优先支持具备国际化教学团队的课程参加申报。课程负责人须有一定的海外教学工作经历,教学团队相对稳定、结构合理、外语水平较高、学生评价高。鼓励国外教师、专家等参与课程的教学工作。
3.鼓励已开发一定数量全英语课程的学院按照专业类、学科群等系列规划课程建设、择优推荐,有条件的学院可尝试开展全英语课程包建设或开设全英语专业实验班。
4.凡属于外语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原则上不参加申报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
5.申报课程除了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表外,还需提供该课程的课程简介、主讲教师简介(含课程负责人及其他主讲教师)、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课程负责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6.申报文件及表格的下载请至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的“教学研究科”板块。
7.其他要求请参看《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其他说明:
1本次申报,重点拟从校级全英语教学课程中遴选(具体名单附后),已有一定建设基础、符合申报要求的课程也可以申报,但需所在学院同意认可。
2.本次我校将最终选送2门课程上报市教委。
3.学院在选择课程时要从学校、学院发展规划中的“扶需、扶特、扶强”学科专业为基础进行全面考察。
4为了更好组织本次申报,并反映出本次申报课程负责人的真实授课水平,需要各课程负责人提供不少于45分钟的课堂授课录像,(校内评审时,可先用原已拍摄的录像,如有需要,可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学校将在确定最终申报名单并与课程负责人商定后,确认是否重新组织拍摄。同时,将上述相关的课程建设材料在学校课程中心平台上进行展示。
 
请各学院于4月23日(周二)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每个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学院签章排序汇总表的打印文件、申报课程负责人不少于45分钟的授课录像和所有其他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于4月24日(周三),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校内评审和推荐。
 
报送地点:行政楼201,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纪昌和、蒋成香
联系电话:64322657
电子信箱:jxyjk@shnu.edu.cn
 
附件:1.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2.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3.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4.上海师范大学校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名单(2011年度)
 
 
教务处
                                                                                   2013年4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