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光启学子”选拔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1-14  作者:    浏览次数: 5280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子”选拔与培养实施办法》,现将2017年度“光启学子”选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1.我校在读20162017级非师范生。入选比例一般不超过学院同一年级本科学生总数的2%

2.符合《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子”选拔与培养实施办法》选拔标准。

二、申请、学院推荐工作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子”申请表》,得到学院两位高级职称教师推荐签字后交至学院。

2.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持学院评审推荐工作,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子”选拔与培养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版),制订选拔方案,审定申请条件,拟定推荐名单,公示并上报教务处。

3.学校审定并公示学生名单。

三、其他

1.学院应明确是否为每位入选的光启学子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如需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请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子”个性化培养计划表》。

2.请各学院于1130日(周四)前完成选拔工作,报送材料:2017年度“光启学子”学院选拔汇总表(纸质、电子稿),《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子”个性化培养计划表》(如果有)。

联系人:蒋成香64321395cxjiang@shnu.edu.cn

教务处

20171114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子”选拔与培养实施办法(2017.11.14).docx

2.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子”申请表.doc

3. 2017年度“光启学子”学院选拔汇总表.xlsx

4. 上海师范大学“光启学子”个性化培养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