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级本科学生申请副修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5-04  作者:    浏览次数: 162 


关于2010级本科学生申请副修证书的通知
 
    根据2010级学生修读副修系列课程的规定,学生修满同系列4门课程并成绩合格可申请《副修系列课程修习证书》。请满足以上条件的学生凭《上海师范大学学生成绩总单》到所在校区教务处行政科登记。届时汇总后统一办理,逾期不予补办。
    登记时间:5月4日至5月30日
    登记地点:奉贤行政楼111、徐汇行政楼201
    获得副修证书的2010级学生请在毕业典礼当天到所在学院领取。
    请相关教师和学生相互转告。
    
教务处      
2014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