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9-14  作者:    浏览次数: 89 


各学院:
914日起教务处正式上班,处理相关事宜。
根据学校校历的安排,本学期自918日(星期一)起开学上课。为了确保我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新学期第一天教学的正常进行,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教务处。具体要求如下:
 
1.教学设备与教学软件安装
1)开学前认真检查各项教学设备,需要设备处支持的务必与设备处取得沟通,以确保开学第一天的正常使用。
2)需要在相应机房安装教学软件的,务必在周一之前安装完毕,不可在第一周以安装软件为理由放课,需要教务处协调的,与教务处教学行政科联系。联系电话:64322675(徐汇),57122342(奉贤)。
2.课表与教材
1)        各学院注意提醒任课教师及相关人员确定自己上课的时间和地点,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2)        所有课表的调整必须在914日(星期四)17:00以前完成。开学两周内,全校所有课程原则上不得调换,如确实属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调课手续,报呈分管校长批准,并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3)        全校性的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地点可登录教务处主页查询。
4)        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务必落实好教材的发放,并及时将有关教学要求告知任课教师和学生。
3.开学工作
1)报到时间:917
2)开始上课时间:918
4.报到注册工作
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学生的报到工作,并在917日报到一结束及时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最晚下午3:00之前。次日11:00前再次上报。
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64323610(徐汇)  邮箱:cwz1210@shnu.edu.cn
钱老师  电话:57122773(奉贤)
5.补考、缓考工作
各学院应认真做好补考、缓考的考务工作。
1)时间:补考在开学两周内安排完毕。
2)关于补考的提醒:
补考仅限于设有补考的课程。
补考不能申请缓考。不论何种情况,凡设有补考的课程,学生未参加补考的,须缴费重新修读。
补考成绩组成:补考成绩仅以试卷卷面成绩为最终成绩,不附加平时成绩。请各学院教学院长及时告知任课教师、教务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3)关于缓考的提醒:
设有补考课程的缓考可与补考同时进行。如缓考不及格,学生可以参加下一年级该门课程的期末考核,以此作为补考。补考不及格,须缴费重新修读或缴费重新选修。
不设补考的课程的缓考可安排在下一学期(或学年)末该门课程的期末考核中进行。如缓考不及格,直接重新修读或重新选修。
4)补考管理:
补考管理等同于期末考试。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参见《上海师范大学考场规则》),如在考核中违纪或作弊,按照《上海师范大学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处理条例》和《上海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5)教务系统教师成绩录入时间:920-1010日;截止时间:101017:00。教师须在此时段完成缓考、补考成绩录入提交工作。若遇到问题,请与学院教务员或教务处教学信息科联系。教学信息科联系电话:64322675(徐汇),57123895(奉贤)。
6)其他规定详见《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学习指南》和《学生手册》。
6. 补选与重修
按照《选课须知》做好教学班补选与重修工作,第一周进行补选,第二-四周进行重修,重修扣费节点安排见财务处、教务处公告《2017-2018第一学期重修扣费安排》。
7.坐班答疑工作填报要
1)教师答疑分坐班答疑和自习辅导答疑。本学期有授课任务的教师,按校区划分,每名教师在每个校区不论有几个教学班,填报1坐班答疑安排,每次答疑时长45分钟。每名教师在每个校区不论有几个教学班填报3自习辅导答疑安排(建议时间分别安排在学期头上、中间、结尾),每次时长45分钟。
2)请任课教师填写的坐班答疑时间避开学生上课时间,尽可能将坐班答疑时间安排在下午或***时间。
3坐班答疑周数为覆盖教师所有任教课程的最大教学周时程。
4)请各学院于929前完成所有课程答疑信息的录入与审核工作。
5)其他要求和上学期相同。
6)填报工作在教务系统【course.shnu.edu.cn】中完成,具体操作指南请登录教务系统并在“下载”专区下载。
 
教务处
2017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