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9-12  作者:    浏览次数: 855 


各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加强拔尖人才培养、促进学生卓越发展, 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2018年推免工作要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及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现启动我校2018年推免工作,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按照《上海师范大学关于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并做好推免工作。
二、推免生名额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
三、推免工作的日程安排:
1.9月12日(周二),各学院启动本次推免工作。学院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制订工作方案,上报教务处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2. 9月17日(周日)前,学院公示推免名单,并汇总材料上报学
。汇总材料主要包括:推免生名单汇总表,学生推荐表、本科阶段成绩总单、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荣立二等功以上证明复印件,以及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和总结。请学院认真核对汇总表的学生姓名、性别、学号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9月18日(周一),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审阅各
学院推免工作流程、学生情况等,初步确定推免生名单。
4. 9月21日(周四)前,校长会议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公布。
5. 9月21日(周四),教务处上报研究生院本次推免生数据。
6. 9月28日(周四)以后,推免生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
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具体时间以及操作安排可参见教育部或该系统通知及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办法。
四、以上日期请严格遵守,逾期不再受理。
五、推免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教务处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64323610
    电子邮件:xjk@shnu.edu.cn
 
   研究生院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64322314
    电子邮件:zhaowei@shnu.edu.cn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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