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2-21  作者:    浏览次数: 2018 


各学院:

221日起教务处正式上班,处理相关事宜。

根据学校校历的安排,本学期自225日(星期一)起开学上课。为了确保我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新学期第一天教学的正常进行,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教务处。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学设备与教学软件安装

1. 开学前认真检查各项教学设备,需要设备处支持的务必与设备处取得沟通,以确保开学第一天的正常使用。

2. 需要在相应机房安装教学软件的,务必在周一之前安装完毕,不可在第一周以安装软件为理由停课。如需教务处协调的,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行政科联系。联系电话:6432267564321391(徐汇),57122342(奉贤)。

二、课表与教材

1. 各学院注意提醒任课教师及相关人员确定自己上课的时间和地点,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2. 所有课表如有调整的必须在222日(星期五)17:00以前完成,并做好教师、学生的通知工作。开学两周内,全校所有课程原则上不得调换,如确实属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调课手续、需经分管校长批准同意后,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3. 全校性的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地点可登录教务处主页查询。

4. 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务必落实好教材的发放,并及时将有关教学要求告知任课教师和学生。

三、报到与开学

1. 报到时间:224

2. 开始上课时间:225

四、报到注册工作

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学生的报到工作,并在224日报到一结束及时上报教务处学籍科,最晚下午3:00之前。次日11:00前再次上报。

联系人:陈老师、钱老师

电话:6432361057122773

邮箱:cwz1210@shnu.edu.cn

五、补考、缓考工作

各学院应认真做好补考、缓考的考务工作。

1. 时间:补考在开学两周内安排完毕。

2. 关于补考的提醒:

补考仅限于设有补考的课程。

补考不能申请缓考。不论何种情况,凡设有补考的课程,学生未参加补考的,须缴费重新修读。

补考成绩组成:补考成绩仅以试卷卷面成绩为最终成绩,不附加平时成绩。请各学院向任课教师做好相关规定的解释工作。

3. 关于缓考的提醒:

设有补考课程的缓考可与补考同时进行。如缓考不及格,学生可以参加下一年级该门课程的期末考核,以此作为补考。补考不及格,须缴费重新修读或缴费重新选修。

不设补考的课程的缓考可安排在下一学期(或学年)末该门课程的期末考核中进行。如缓考不及格,直接重新修读或重新选修。

4. 补考管理:

补考管理等同于期末考试。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参见《上海师范大学考场规则》),如在考核中违纪或作弊,按照《上海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处理。

5. 227日教务系统开放成绩录入,任课教师须在考试结束三天内完成成绩录入、提交工作。若成绩录入遇到问题,请与学院教务员或教务处教学信息科联系。

6. 其他要求和规定详见教务处首页公告中的《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我校《学生手册》以及各类教学管理规章。

六、补选与重修

按照《选课须知》做好教学班补选与重修工作,第一周进行补选,第二-四周进行重修选课,重修扣费节点安排见财务处、教务处公告《2018-2019第二学期重修扣费安排》。

七、坐班答疑工作填报要求

1. 教师答疑分坐班答疑和自习辅导答疑。本学期有授课任务的教师,按校区划分,每名教师在每个校区不论有几个教学班,填报1坐班答疑安排,每次答疑时长45分钟。每名教师在每个校区不论有几个教学班填报3自习辅导答疑安排(时间分别安排在学期头上、中间、结尾),每次时长45分钟。

特别提醒:教师在教务系统中同时选中同校区内的所有教学班(同时打上“√”)一起设置一条坐班答疑和自习辅导答疑,也可以根据实际教学需要,按不同教学班分开设置多次答疑。

2. 请任课教师填写的坐班答疑时间避开学生上课时间,尽可能将坐班答疑时间安排在下午或***时间。

3. 坐班答疑周数为覆盖教师所有任教课程的最大教学周时程。

4. 请各学院于38前完成所有课程答疑信息的录入与审核工作。

5. 其他要求和上学期相同。

6. 填报工作在教务系统【course.shnu.edu.cn】中完成,具体操作指南请登录教务系统并在“下载”专区下载。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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