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季临近,为保障毕业审核工作顺利进行,请严格按照《上海师范大学课程考核工作管理条例》完成毕业教学班的考试和成绩录入等相关工作:
一、考试组织
在第九周结束前,即4月30日前,组织完成毕业教学班的考试工作。务必做好教师和学生的考试通知工作。
二、成绩录入
任课教师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按照《成绩录入指南》(可在教务系统主页的下载区下载查看)要求,完成成绩录入与提交工作,并及时提交相关教学文档。
成绩录入于4月19日起开放,至5月7日17:00截止。其中,毕业论文(设计)初次答辩成绩须在5月3日前完成录入,补、缓答辩成绩于6月28日前完成录入。
学生成绩将于5月10日发布。
教务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