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关于第六届“汇创青春”(综合类—美术、公共艺术 )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征集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05  作者:    浏览次数: 1834 


一、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在校大学生。

2.作品完成时限:2021 3 19 前完成的优秀作品,具有美学品味、艺术质量、积极向上。

注:历届已获奖作品不可重复投稿。

3.具体要求:

(1)国画、油画、版画、雕塑4 类作品:

作品尺寸:控制在2 x2 米以内(特殊尺寸需选送院校把关,经专家评审);作品呈现形式:符合艺术门类的基本要求,形式不做特殊限定。

(2)公共艺术类:

作品尺寸:2 x2 x4 幅以内;

作品呈现形式:展板形式,需提供设计文件。

(3)新实验及装置类:

作品尺寸:不做尺寸要求,由选送高校把关。

注:同一作品署名作者不得超过3 人;同一作者最多报送2 件作品(含系列作品);“汇创青春”总共分为9 个大类,分别由9 所高校承办,请作者按作品内容选择合适的类别投递,以免错投。

二、评选流程

1.第一步: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作品的电子版(报名表、作品照片、汇总表)+纸质版(作品照片、报名表、汇总表)报送到各高校负责人处。各高校首先进行校内遴选,再推荐优秀作品至上海大学参加全市评选。

注:各高校各单类不超过15 件,总数不超过50 件。

2.第二步:由承办方上海大学组织评审组对各类作品(照片)进行初步评选,确定入围名单。

3.第三步:各高校递交入围作品(实物)至上海大学,由承办方上海大学组织评审组对作品实物进行终审,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

三、奖项设置

1.一等奖15

2.二等奖25

3.三等奖35

(奖项数量根据实际参赛作品数微调,所有类别的奖项均颁发由上海市教委统一制作的荣誉证书)

四、进度安排

1319日前,学生将参赛作品交至徐汇校区美术楼207室高老师。

2. 3 31 日前,各参赛高校将经过校内遴选的作品材料以学校为单位报送。

34 1 日—4 10 日,对作品(照片)初选,公布入围名单。

44 11 日—4 25 日,入围作品以学校为单位递交实物

54 26 -5 10 日,入围作品复审

65 11 -5 15 日,公布获奖名单

75 20 -5 25 日,作品展览展示

85 月至6 月,市教委对部分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示活动。

五、展示要求及活动说明

1.作品实物必须是递交的数码照片显现的作品原件。

2.参展者必须保证提交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提供虚假信息者,活动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

3.参展者必须承诺参展作品为原创作品,无抄袭仿冒他人成果。作品严禁包含色情、暴力、恐怖、反动等违反国家法律的作品,严禁使用社会名人、明星等图片。参展作品如违反版权、商标、专利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方权益,其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负责。

4.活动组委会对参展个人提交的信息进行保密管理,但有权利用参展个人的相关信息和参展作品进行与评奖活动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活动组委会有获奖作品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收藏等权利。

5.校内联系人:

作品投递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64323982

邮箱:1208785946@qq.com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美术楼207

集中收件时间:2021310-31916:00

六、参赛者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

1.电子版:报名表+汇总表+作品照片(文件名命名为:作者+学校+作品名称;

为避免清晰度及作品变形问题,保证作品清晰、完整,请避免用手机拍摄或广角镜头拍摄,可用50 焦段标准镜头拍摄;照片统一为JPEG JPG 格式,图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每件作品照片或模型效果图提供不超过3 张各角度的图片,局部图请标注为局部1、局部2)。特别注意:公共艺术设计文件均要求是PDF 格式,所有的文字转成曲线,除设计文件外,同时需提交一份分辨率不低于200dpi jpge 格式设计文件。

2.纸质版:作品照片+报名表+汇总表(使用相纸冲印成10 英寸的纸质照片;如有局部图像可一并提供,不超过3 张,局部图背面标注局部1、局部2;每张照片背后请务必标明作者名、作品名、学校名、作者电话)。

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需同时提供,外校参赛作品由各高校内部筛选汇总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给仲婷老师,上海大学本校参赛作品由学生报送给张晓萍老师;逾期不交者,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作品的实物将由组委会统一保管;作品展览期间,不予退还;所有展览结束后,作品统一退还至各高校相关部门。

    

附件1:第六届“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季(综合类-美术、公共艺术)报名表.docx

附件2:第六届“汇创青春”——上海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季(综合类-美术、公共艺术)报名汇总表.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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