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03  作者:    浏览次数: 1888 


各学院:

225日起教务处正式上班,处理相关事宜。

根据学校安排,本学期38日开始上课。为了确保我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新学期教学的正常进行,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教务处。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学安排

各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日常教学安排工作。由于疫情原因未返校的学生,各开课学院要做好学生的线上教学安排,确保教学质量。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情况及时将线下教学转为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或全面转为线上教学。

二、教学设备与教学软件安装

1. 开学前认真检查各项教学设备,需要设备处支持的务必与设备处取得沟通,以确保开学正常使用。

2. 需要在相应机房安装教学软件的,务必在38之前安装完毕,在教学第一周以安装软件为理由。如需教务处协调的,请及时教务处教学行政科联系。联系电话6432267564321391徐汇),57122342(奉贤)。

三、课表与教材

1. 各学院注意提醒任课教师及相关人员确定自己上课的时间和地点,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2. 所有课表如有调整的必须在34日(星期四)17:00以前完成,并做好教师、学生的通知工作。开学两周内,全校所有课程原则上不得调换,如确实属特殊情况需要调课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调课手续、需经分管校长批准同意后,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3. 全校性的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地点可登录教务处主页查询。

4. 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务必落实好教材的发放,并及时将有关教学要求告知任课教师和学生。

四、报到注册工作

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学生的报到工作,并在37日下午之前上报教务处学籍科。

联系电话:64323610 联系邮箱:cwz1210@shnu.edu.cn

五、补考、缓考工作

各学院应认真做好补考、缓考的考务工作。

1. 时间:补考在38-319日之间完成,其中公共课补考以教务处下发学院并挂网的通知为准。

2. 关于补考的提醒

补考仅限于设有补考的课程。

补考不能申请缓考。不论何种情况,凡设有补考的课程,学生未参加补考的,须缴费重新修读。

补考成绩组成:补考成绩仅以试卷卷面成绩为最终成绩,不附加平时成绩。请各学院向任课教师做好相关规定的解释工作。

3. 关于缓考的提醒

设有补考课程的缓考可与补考同时进行。如缓考不及格,学生可以参加下一年级该门课程的期末考核,以此作为补考。补考不及格,须缴费重新修读或缴费重新选修。

不设补考的课程的缓考可安排在下一学期(或学年)末该门课程的期末考核中进行。如缓考不及格,直接重新修读或重新选修。

4. 补考管理:

补考管理等同于期末考试。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参见《上海师范大学考场规则》),如在考核中违纪或作弊,按照《上海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处理。

5. 38800教务系统开放成绩录入,任课教师须在考试结束三天内完成成绩录入、提交工作,3241700教务系统成绩录入关闭。若成绩录入遇到问题,请与学院教务员或教务处教学信息科联系。

  

六、补选与重修

按照《选课须知》做好补选与重修工作,在3810003121600之间进行补选,在31510003261600之间进行重修选课。重修扣费节点安排见教务处主页公告《2020-2021第二学期重修选课及扣缴时间安排》。

  

七、坐班答疑工作填报要求

1、教师答疑分坐班答疑和自习辅导答疑

1)教师坐班答疑填报:本学期有授课任务的教师,按校区划分,每名教师不论有几个教学班,在有教学任务的校区,至少填报1坐班答疑安排,每次答疑时长45分钟。

2)教师自习辅导答疑填报:本学期有授课任务的教师,按校区划分,每名教师不论有几个教学班,在有教学任务的校区,填报3自习辅导答疑安排(时间分别安排在教学任务的前、中、后期),每次时长45分钟。

特别提醒:教师在教务系统中同时选中同校区内的所有教学班(同时打上“√”)一起设置一条坐班答疑和自习辅导答疑,也可以根据实际教学需要,按不同教学班分开设置多次答疑。

2、请任课教师填写的坐班答疑时间避开学生上课时间,尽可能将坐班答疑时间安排在下午或***时间。

3、任课教师可以在线答疑和自习辅导,系统内选择“虚拟教室1”、“虚拟教室2”、“虚拟教室3”。

4、坐班答疑周数为覆盖教师所有任教课程的最大教学周时程。

5、请各学院于319日前完成所有课程答疑信息的录入与审核工作,之后将根据填报信息进行检查。

6、填报工作在教务系统【course.shnu.edu.cn】中完成,具体操作指南请登录教务系统并在“下载”专区下载。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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