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推荐优秀师范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7-05  作者:    浏览次数: 3086 


为推进我校教师教育改革,加强高学历层次卓越教师培养,选拔学科基础扎实、有一定学科教育研究能力的优秀师范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本校学科教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规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职责

    为加强对师范生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牵头的上海师范大学师范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在学校师范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共同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管理,纪委参与工作实施。教务处主要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研究生院主要负责接收工作。

    二、选拔范围、名额分配

    1.选拔范围:选拔对象为2015级汉语言文学(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英语(师范)、化学(师范)四个专业的师范生,“世承学子”优先,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的学生。

    2.名额分配:学校统筹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项目增加的推免名额,设定2019年免试攻读本校学科教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名额20名。每个专业选拔人数4-6人。

    三、申请资格

    1.有强烈的从教意愿,对上海师范大学有高度的认同感。

    2.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无有违纪违规。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累计平均绩点大于等于2.5;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有一定学科教育研究能力

四、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分学生自主申报、面试选拔和签订协议三部分组成。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自主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附其他证明材料报所在学院。716日前学院汇总材料上报学校。

汇总材料主要包括:推免生名单汇总表,学生推荐表、综合素质情况登记表、本科阶段成绩总单、各类竞赛获奖、荣誉证书证明复印件。请学院认真核对汇总表的学生姓名、性别、学号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后报送教务处。

2.面试选拔。面试选拔将重点考察学生的学科专业水平、学科教学研究能力。面试选拔日期719,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签订协议。经选拔、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须跟学校签订协议,承诺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院校只能填报“上海师范大学”,专业只能填报“学科教学”相关方向。否则视为违约,学校将“不诚信、违约记录”归入学生人事档案,“世承学子”取消当年度奖学金。签订协议日期725,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选拔规则

1.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学校将按“学业成绩*60%+综合素质成绩*40%”由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的学生,各专业入围面试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名额数的2倍。

学业成绩:以第六学期累计平均绩点为准,换算成百分制。

综合素质成绩=德育考评成绩+竞赛获奖成绩+荣誉奖励成绩+大学生创新成绩+论文成绩。

德育考评成绩: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纳入德育考评成绩。只计一次最高层级奖励成绩。国家级荣誉计10分,省部级荣誉计6分,校级荣誉4分。

竞赛获奖成绩:只计一次最高层级竞赛成绩。按学校竞赛划分类别,A级竞赛计10分,B级竞赛计6分,C级竞赛计2分。

荣誉奖励成绩:只计一次最高层级奖励成绩。国家级荣誉计10分,省部级荣誉计6分,校级荣誉4分。

大学生创新项目成绩:只计一次最高层级项目成绩。主持完成大学生创新项目,国家级计10分,市级计6分,校级4分。

科研创新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成绩核心期刊一篇文章10分,非核心期刊6分。多篇论文可累计成绩。

    3.学校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最终名单。

六、其他

1.教务处公布拟推荐名单,研究生院公布拟录取名单。

2.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纪律处分且未解除的,取消录取资格。

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需缴纳全额学费。

4.推免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教务处联系人:蒋老师   电话:64321395  邮箱:cxjiang@shnu.edu.cn

  

附件:

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doc

2.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xls

3.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综合素质情况登记表.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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