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治学习教室使用管理规定-2018试行

发布日期: 2018-06-13  作者:    浏览次数: 460 


政治学习教室使用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政治学习教室的借用管理,更好地维护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基于目前教务系统政治学习教室预分配的管理方式,在原《政治学习教室使用管理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一、政治学习教室的使用范围

政治学习教室一般是指我校学工部、团委、研工部、各学院为开展政治业务学习用途的教室。相关部门开展的团日活动、社团活动、就业指导、学术报告、政治学习等均在使用范围内。

二、政治学习教室使用时间

政治学习教室使用时间一般为每学期第3-14周,周三13:00-16:15

***教室若做政治学习活动,使用时间为3-14周,工作日18:00-21:10

三、政治学习教室借用方式

1.教务处根据部门实际需求和可调配教室情况预分配政治学习教室给各部门(当前学期政治学习教室分配表也可在我校教务处主页的“教学运行-教室管理”栏目查看)。

2.所在部门或学院政治教室负责人处开具《上海师范大学政治学习教室借用单》并签字盖章(附表1)。

3.使用教室前,将《上海师范大学政治学习教室借用单》提前提交至物业管理人员处。

4.借用人凭《上海师范大学政治学习教室借用单》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颁发的多媒体证在教学楼管理员处登记相关使用信息后使用。

四、政治学习教室管理制度

1.政治学习教室归口管理部门一般由学工部、团委、研工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管理,采用教室借用经办人负责制。

2.政治学习教室采取预分配教室范围内的借用方式,参照学校教室借用管理办法,归属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所属政治学习教室的线下调配及使用。

3.政治学习教室归属部门有适合本部门的规范有序的借用制度,各部门须做好借用记录

4.政治学习教室的借用原则上不得跨部门、跨学院,如因业务需要,确需借用其他部门或学院政治学习教室的,可自行与其他部门或学院联系协调。

5.政治学习教室为指定时间段内的专属教室,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政治学习教室。

6.政治学习教室仅限学校内部使用,不得外借,不得用于商业性活动,不得开展违反学校和国家政策法规的活动。

7.在使用过程中,教室借用人员应遵守教室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教室管理人员的管理,使用完毕物归原位(桌椅摆正、黑板擦净、关闭电器、关门关窗等),活动开展不得影响其他教室的正常教学秩序。

8.不在政治学习教室规定的时间段内借用的,请使用教务处系统在线借用。如遇学校大型活动封楼,所在楼宇政治学习教室无条件停止使用。

9.因特殊原因调整至该时间内的教学活动原则上不得借用政治学习教室,需经过教务系统借用其他空闲教室,如确需使用政治学习教室的需经归属部门或学院许可。

10.在校内进行的各类讲座,需提前在宣传部报备后方可在教室举办。

11.教务处将联合资产处、宣传部、保卫处、学工部、研工部、团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政治教室使用联合检查小组,不定期对政治学习教室的使用进行检查。

12.对联合检查中违规使用的责任单位及个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对首次违规的将进行书面警告并通报至所在单位;(2)对第二次违规的将进行相关管理规定学习并全校通报,同时将所在单位的政治学习教室违规之日起的一个月内(遇假期顺延)可使用教室数量减半;(3)对第三次及以上的屡次违规的将进行相关管理规定学习并全校通报,同时将所在单位的政治学习教室违规之日起的二个月内(遇假期顺延)取消所有的政治学习教室使用资格。(4)在使用教室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况的移送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惩处。

1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政治学习教室使用管理规定》废止,最终解释权归教务处所有。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

2018428

附件:

附表1.《上海师范大学政治学习教室借用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