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组织申报2018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3-29  作者:    浏览次数: 533 


各学院:

根据沪教委高〔201821号文件,2018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的评选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

1)课程水平:申报课程应坚持立德树人和提高学生思想道德和身心素养的原则,是面向本市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开设的示范性课程,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在教师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方法、选用教材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具有示范作用;申报课程实际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连续三年以上校内评教名列前茅。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已连续主讲该课程三年以上,教学水平高,学生评教好;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丰硕,近三年参与教改项目、发表高质量的教研论文及成果五项(篇)以上。

3)教学内容与方法:课程团队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在教学内容方面,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已开展微课程视频的制作和推广工作。

其他具体要求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419号)。

2.申报范围

已列入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建设的课程均可申报,优先支持其中验收结论为优秀的课程(各学院重点课程名单附后)。

3.申报额度

今年市教委给我校的名额为5门,各学院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推荐1门。

4.上报材料:

课程项目负责人提供申报表格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稿、微课程视频光盘1张(每个微课程视频时间不超过20分钟)。各学院提交汇总表书面文件及电子稿。

相关材料可在教务处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

由于时间较紧,请各学院务必于201846日(周五)下午5:00将申报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未报视作放弃本次申报。

附件:2018年度申报上海市级精品课程相关材料.rar

报送地点:行政楼206,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毛丽婷,纪昌和联系电话:64322657

电子信箱:jxyjk@shnu.edu.cn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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